清洗剂产品未注明工作状态使用配比的,以清洗剂产品作为样品测试液。
温馨提示:请勿通过违规稀释的方式,人为降低清洗剂VOC含量。
综上所述,《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》文件的发布、实施,可以从源头限制VOC物质的添加比例,减少清洗剂中VOC物质的使用。该标准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,为了规避清洗剂不符合标准带来的损失,生产企业应提前更换符合环保要求的清洗剂,以保证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。
该标准是强制执行的产品标准,应用范围较为广泛,所有相关产品的生产、使用、检测单位均应以上述标准作为出厂控制、招标采购、质量认证、市场监督的依据。
标准颁布实施将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抽查的依据,也将作为生态环境部门实施企业VOCs管控的依据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清洗剂的产品分类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的限值要求,检验方法以及包 装标志。适用于工业生产和服务活动中生产、使用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清洗剂。
△(注: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航天、核工业、军工、半导体(含集成电路)制造用清洗剂。)
众所周知,在工业生产中,为了去除各种污垢,清洗剂得到了广泛应用,已经成为重要的一类化学品。配制清洗剂时,加入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,可以大大提高清洗剂对含油类污垢的清除能力。
二、清洗剂限值要求
按照不同类型的清洗剂,分四项“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含量限值”、“二氯甲烷、三氯甲烷、三氯乙烯、四氯乙烯总和”、“甲醛”、“苯、甲苯、二甲苯和乙苯总和”对清洗剂产品提出了限值要求,